第145期 P32特别报道
产业共建是广东促进粤东西北协调发展的一项实践创新,其不仅为珠三角地区高水平发展腾出空间,还为粤东西北发展注入活力和动力,是一举多赢的战略举措。笔者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对广东、江苏、上海等地产业共建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形成此报告,为国内产业共建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
广东及江苏、上海产业共建的实践
产业共建强调产业转出地和产业承接地的共赢,其主要载体是共建产业园区。共建双方在园区建设与管理、产业转移与承接、信息与品牌共享等方面开展广泛合作,通过规划、建设、管理和税收分配等合作机制,实现资源互补、互利共赢,从而达到区域协调发展之目的。
广东统一规划“相互结对”产业转移园区。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粤东西北地区与珠三角地区协调发展。2005年3月,广东省政府颁布《关于广东省粤北山区及东西两翼与珠江三角洲联手推进产业转移的意见》,在粤北山区及东西两翼筹建产业转移园。此后广东省委、省政府又作出推进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的决定,制定出台了《广东省产业转移区域布局总体规划》和《关于抓好产业转移园建设加快产业转移步伐的意见》,将广州、深圳、东莞、佛山、中山、珠海等六个市作为产业转出地,粤东西北地区作为产业转移承接地,相互结对,按照明确的梯度序列、转移轨迹、空间形态等规划要求,建设产业转移园区。要求产业转出地的每个地级市在2009-2013年期间每年安排1亿元财政资金用于产业转移园建设,合作共建双方政府要定期协商、每年联合开展一次招商引资活动,产业转出地政府还要派员到产业转移园区所在地政府任职或挂职,与所在地政府分管领导共同抓好产业转移园区建设。目前广东共设立省产业转移园和产业集聚地达83个,包括地级以上市共建或自建的示范园15个、县区主导建设的一般园25个、起步园13个和产业集聚地30个。2016年省产业转移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约15%,占粤东西北地区的比重达28%。